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

學生實驗炸傷臉 代課老師判3月

學生實驗炸傷臉 代課老師判3月

作者: 嘉義訊 | 聯合新聞網 – 2013年8月16日 上午2:44

嘉義縣某國中劉姓、陳姓、蔡姓學生99年參 加科展,在洪姓指導老師離開實驗室空檔取用未上鎖藥品櫃中的磷,並混和氯酸鉀、葡萄糖,結果發生劇烈燃燒,造成劉的臉、頸部與雙手二度灼傷。劉母認為洪姓 老師未盡監督之責提告,洪坦承疏失,嘉義地院昨天依業務過失罪將他判處3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每天1000元,全案可上訴。校方表示,洪當時是代課老 師,2年前就離校,無法取得聯繫。